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有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将其开发的房屋作为商品进行销售,与购房者签订的一种合同。该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多个要件,下面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一、合同当事人的要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与购房者,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和相关许可证书,购房者必须具有购房资格和购房资质。
二、合同标的的要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是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公共配套设施等。其中,房屋必须是合法建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其附属设施包括电气、水暖、通信等设施,用地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用地,公共配套设施包括道路、绿化、公共厕所等。
三、合同内容的要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必须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交付时间、交付方式、房屋价格、支付方式、交付标准、房屋质量保证、交付后的服务等。其中,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地址、建筑面积、用途、房屋结构等;交付时间是指房屋完工后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包括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房屋价格必须是合法的、公开的、合理的,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应当明确约定每期的付款时间、金额等;交付标准包括房屋的装修、材料、设施等,房屋质量保证是指房屋交付后一定期限内,房屋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四、合同形式的要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由双方当事人各自保留一份原件。同时,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利益,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或备案。
五、其他要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例如《合同法》、《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综上所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多个要件,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要件、合同标的的要件、合同内容的要件、合同形式的要件和其他要件。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注意这些要件,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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